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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7日  阅览次数:  发布: 综合科
水资源科工作职责:
1、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工作; 
2、负责城市自备井的审批、计划开采、抄表计量、考核和有关水资源费退款的审核报批工作;
3、负责城市地下水的人工回灌、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科学保护工作; 
4、负责城市地温空调井的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单位自备井供水的资质认证工作; 
6、负责对凿井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和施工管理; 
7、负责城市地下水的调查、评价、监测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地表水水质监测工作,监督单位自备井的水质检验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