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要求,郑州市水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对郑州市地下水水位监测站点标准化宣传展示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邀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询价项目名称:郑州市地下水水位监测站点标准化宣传展示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
(1)监测站点展示宣传效能提升:按照地下水监测站点规范要求,开展展示宣传站点选址、展示宣传站点效能提升等工作。
(2)监测站点宣传内容布设: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在监测站点布设宣传标示牌,法规及地下水监测相关内容宣传标牌及宣传栏。
(3)监测站点附属设施维护:对监测站点附属设施包括泵房门窗及墙地面等翻新修缮,满足地下水监测宣传展示站点的展示要求。
(4)具体工作项目如下:
3、报价限额:本项目报价最高限额为13.7万元。
4、本项目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内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人工费、电费、保洁费、管理费、运输、安装、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务、利润、税收等以及有关的各项成本。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下午16:00前
报名地点:郑州市水资源综合保障中心410室
注: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5、报价人具有同类项目的业绩。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凌
联系电话:13607645150
邮箱:zzsjsbxmb@163.com
郑州市水资源综合保障中心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